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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新聞媒體分享區

標籤: 證券業者 利害衝突 資訊揭露 社會責任

【工商時報】外資大喊目標價背後的道德與法律風險

(本文同步受邀刊登於2021.04.20工商時報 名家評論)

台股已經欣欣向榮好一段時間,尤其是電子產業的漲勢非常凌厲,包含台積電及鴻海等類股的目標價均不斷調升,台積電甚至有外資喊出近1000元的未來價。一時之間,股票買賣似乎成為全民運動,據報導2020年新開戶人數創下近年來新高,其中30歲以下占比更突破四成,一改過去我們認知年輕人較少投入股市的現象。不僅如此,各家券商也卯足全力宣傳,藉此吸引許多投資人進場;但目標價是否全然可採則有討論餘地。

首先,以利害衝突而言,券商不應該左手發布目標價的消息,而右手大量賣出股票,這顯然已經產生利害衝突,主因這極可能是券商自己想要先下車。如果有特定人士配合炒作時,也會有操縱股價或是內線交易等疑慮。證券業者一方面擴大利基,刺激新開戶數外,亦要嚴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3條及第14條等規定。

尤有甚者,如果相關人員涉及不法時,刑事責任部分,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刑期起跳至少為三年以上;民事上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受損害之人,也設有損害賠償之規定。其次,以資訊揭露角度來說,目前年輕散戶居多,對於專業的研究報告不見得具備能力進行判讀,往往只是看到一個數字就衝進場,因此券商在設定目標價時不宜過度膨脹,以避免年輕人盲目追求。

此外券商應該要主動公布自己歷年來喊目標價的達成率,其中包含誤差值是否過大及合理研判判斷等指標,使得投資者得以自行判斷是否追隨投資報告進場。

最後是社會責任的問題。通常券商發布的研究報告是給一般人參考,但不排除有所謂的內部研究報告,也就是說實際買進或賣出等目標價只有券商內部人才知道。

固然,我們不可能強求券商公開內部研究與外部研究之差異性,主因這是券商的知識財;但至少券商可以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出發,多多舉辦以年輕人為主的金融知識講座;另一方面,券商的相關廣告或是文宣不要僅有宣傳投報率,也要同步以風險分析角度讓人認識股市,才是正確做法。

至於投資人何時進場或何時出場等問題,坦白說全憑「自由心證」。然而有一個簡易數據可供參考,據聞散戶的平均持股天數遠低於機構投資者;散戶的持股轉換率遠高於專業投資者。也就是說,如果讀者認為股市中受傷最深的往往是散戶,那請自動檢視自己操作股市時是否有持股天數短及頻繁進出兩個特色,相信如何投資的答案就在其中。

新聞出處連結:

https://view.ctee.com.tw/tax/28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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