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業績不達標,公司可以直接請他走人嗎?
當公司發現員工的工作表現不盡人意時,第一件要思考的事情可能不是想著如何開除他,反而應該要先用其他方式,給予員工改進的機會。畢竟,員工有可能只是短期內諸事不順,需要有人給予提點,又或者只是目前的職位沒有辦法讓他好好發揮。但是,如果公司都已經拋出橄欖枝,員工卻還是不領情,那當然也怪不了別人,此時公司就必須妥善留存相關的職務輔導協助證據,避免將來發生勞資爭議時口說無憑。
員工趁亂竊取機密,企業該怎麼辦?
大陸企業家馬雲曾經說過一句話:「員工會主動提離職通常是心受委屈了」,此番話固然有幾分道理;然而,時下勞工意識抬頭,面對後疫情的商業型態,員工與企業間更應該是夥伴關係,彼此互相協助。當企業營運不好時,員工應共體時艱;相對來說,若企業營運良好時,也要適度給予員工獎勵。
文章分類: 經營管理與風險預防
標籤: 勞基法 解僱 勞資爭議